本金顺捷会员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适用于所有访问金顺捷的人员、金顺捷的会员以及使用金顺捷服务的任何其它人员(以下统称“用户”)。为获得“金顺捷”服务,即金顺捷车共享平台服务,您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在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基于您的独立思考与自由意志,认可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您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按照金顺捷要求的其他方式确认)即表示您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金顺捷及其运营方-- 青岛金顺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示的各项更新、修订、警示、规则、政策、声明、规范和通知。若您对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有疑问或建议的,请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hello2025@qq.com;若您对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持有异议的,敬请停止访问并立即退出金顺捷。如果您未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未按照金顺捷要求的其他方式确认)或中止/退出注册程序,则您与本公司之间就“金顺捷”服务未成立任何有约束力的合同,本公司及金顺捷无义务向您提供任何服务、信息或承担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
介绍
“金顺捷”,即金顺捷平台或金顺捷,主要由网站(下称“金顺捷”)及其他相关操作软件程序、数据库等组成,是青岛金顺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自主研发的共享平台。 通过金顺捷,“车主”(即适格的车辆所有权人或经车辆所有权人正式书面授权同意由其将车辆上传至金顺捷的个人或实体)可在特定时间将闲置车辆进行分享,并可获得一定收益。“租客”(即适格的车辆借用者)也可以通过金顺捷借用车主分享的闲置车辆,与车主协商,支付一定费用,并且租客能够更便捷地借用到想要借的车辆。
1. 金顺捷服务
1.1 本协议规定了您访问金顺捷及使用金顺捷服务的各项条件。金顺捷服务包括金顺捷网站及金顺捷软件提供的所有内容、金顺捷网站及金顺捷软件的窗口、插件、运行组件、通过金顺捷网站及金顺捷软件实现的信息输入、发布与交互、金顺捷网站及金顺捷软件提供的各项第三方网站的软件与服务(下称“第三方软件与服务”),以及本公司拥有的、控制的或不时提供的各种其它移动终端、在线服务及应用软件(以下统称“金顺捷服务”);
1.2 您理解并同意,除金顺捷服务外,与为获取该等服务有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1.3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更新本协议及金顺捷服务的权利。如果本公司针对本协议或金顺捷服务做出实质性的修改,您确认并同意本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电话联系、第三方渠道发送的短信提醒、电子邮件等)作出该等修改并以该等方式通知您。该等修改(无论是以修订、更新、声明、通知、警示或是其他形式作出)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您是否确认收到前述关于修改的通知,只要您在本公司做出该等修改后继续访问金顺捷或使用金顺捷服务,即视为您已明确知晓并同意该等修改的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
1.4 鉴于终端软件及移动互联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的存在、不可抗力、政府决策及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自行决定永久性地或暂时性地终止、暂停、延迟或拒绝您访问金顺捷和/或使用金顺捷服务,而无需通知您或向您说明该等决定的理由或向您承担任何责任。在暂时性暂停、延迟或拒绝您访问金顺捷和/或使用金顺捷服务的期间内,本协议仍应继续保持有效和约束力。
2. 名词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下述名词应有如下意涵:
“车主”:合法、适格的车辆拥有者或其授权方,其应符合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内容和要求;
“租客”:合法、适格的车辆借用者,其应符合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租用租赁车辆时,也被称为“车辆借用者”;
“会员”:指车主和/或租客;
“租赁车辆”:合法的、依法被允许在中国道路行驶的、非营运性质的至少四轮的机动车辆,其应符合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内容和要求;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地,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
“法律”:指在中国或其任一地区可适用的、生效的、不时更新或颁布的任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政令、政策及其任一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与、缔结或同意的任何国际条约、公约和章程;
“第三方”:是指除本公司及您以外的任何法律主体;
“第三方软件与服务”:是指非本公司研发、创设的任何计算机软件程序、平台、网站、链接、系统及其附带的代码、源代码、目标代码、程序、界面、文件、指令集、数据库、动态数据库、命令符等所有指令、命令、程式及它们各自的改进、更新、附加及升级,以及由非本公司直接提供的任何性质的服务、信息、数据、位置、材料、增值项目、用户体验、收益、风险及其他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活动;
“用户内容”:是指用户在金顺捷上发布、上传、编辑、撰写、提供、展示、传播、分发、翻译、粘贴、修改、覆盖、演示、推算、构思并以任何形式表达的任何及全部有形和无形的内容;
“外接设备”:是指本公司提供的安装在租赁车辆上的用以采集行车数据的硬件产品;
“知识产权”:包括受到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及各类邻接权、商标专用权、商号权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及经营信息、名称权及其他非物质的无形的公平竞争的权利。
3. 会员账户
3.1 为了使您在金顺捷上向其他车主借用租赁车辆,您需要通过金顺捷申请注册一个“租客账户”;或为了使您在金顺捷上向其他租客分享、出借您的租赁车辆,您需要通过金顺捷申请注册一个“车主账户”。租客账户与车主账户被统称或分别被称为“会员账户”;
3.2 您一经申请会员账户,表示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向您索取为开立会员账户之目的所需的任何信息以及您同意提供该等信息;
3.3 本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单方面接受或拒绝您提交的会员账户的注册申请。一旦您的会员账户经注册开立,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且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接受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本公司在其它文件中及通过其他途径提出的与您会员账户类型相对应的资格要求。为避免疑义,本公司建议您在申请会员账户时再次仔细阅读本协议中第4条及第5条的内容,其包含了根据会员账户类型所确定的主要资格要求;
3.4 对于已经注册有会员账户的会员(下称“既有会员”),会员账户使得既有会员有权访问金顺捷及使用金顺捷服务,以及本公司不时推出、发布、测试、维护的各项服务和各种功能。既有会员的该等会员账户的权限亦受限于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不时发布的通知、政策和规定以及本公司的自主决定;
3.5 您的会员账户仅能供您本人使用。您不得代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务机构或企业实体建立会员账户。您亦不得使用其他会员的账户,并且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借、抵押、委托和/或转让您的会员账户。一经本公司发现并核实会员账户的开立和/或使用违反上述规定,本公司有权立即关闭该会员账户而无需通知您或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3.6 为获得金顺捷服务,尤其是您申请注册会员账户时及会员账户存续期间,您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料、材料和声明,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会员账户存续期内保证任何该等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准确。因您的会员账户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活动均应由您独立承担相关的后果和责任,并且您应保证本公司免于受该等活动后果和责任的牵连或影响。您必须保证您会员账户的登录名及密码的安全。如果您发现或意识到会员账户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安全威胁、被“黑客”攻击、被破解、被盗用或以其他方式被非法使用,您必须立刻通知本公司及金顺捷;
3.7 在金顺捷的会员设置页面上,通过修改选项,您可以撰写、编辑、控制您的个人简介以及与金顺捷及其他会员之间的互动方式;
3.8 您对您的用户内容保留全部的所有权和/或相关权利。您在此授予:
(1) 本公司及金顺捷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或技术(无论现在已知的还是将来开发或出现的)无法律障碍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存储、复制、转移、修改、编辑、翻译、传播、演绎、编纂、分发、公开展示、进一步创作您的用户内容(该等用户内容包括您的署名、名字、肖像、声音或与之与类似的信息),并且前述授权应该是免费的、可以再授权的、可以转让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
(2) 每一个会员一项非独家的权限,使其可以通过金顺捷访问您的用户内容,并对您的用户内容进行使用、复制、展示和编辑。
就您的用户内容,您向本公司保证:
(i) 您的用户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并且不具有误导性的;
(ii) 您有充分的权利按上述约定对用户内容作出授权,并且该等授权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以及对您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文件;
(iii) 用户内容不违反适用法律,并且如果用户内容违反适用法律,您将充分赔偿并使本公司及金顺捷免于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及全部的损失。
4. 租客的政策和程序
4.1 您确认并承诺,在注册成为金顺捷租客会员时,本人主动提交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学历、社保、信用报告等信息,授权平台、本公司或由该网站及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通过合法渠道了解、咨询、审查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据此判断您的资信状况。并确保自注册之日起至注销或清空个人信息之日的整个会员期内,能够满足下列条件:
(1) 持有有效的,完全的(非临时的)驾驶执照,在平台租车会员身份存续期间,必须保证时刻持有该驾照。
(2) 在交易前且在过去一年内累计违章扣分不超过12分,且一次性违章扣分不超过11分,资信良好,并且通过公司的资信审查;
(3) 没有酒后驾驶前科或没有被暂停或吊销其驾照(不包括任何发生在平台租车登记之日起前3年以上的事件);
(4) 无相关危险驾驶经历,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毒后驾驶等。
(5) 没有发生交通意外或没有被拒绝投保或在过去的3年中没有被停保的记录(最初从登记之日起计算,随后从每次预订请求之日起计算)。
(6) 如果租客会员因任何理由不再满足租客资格标准,应当向平台告知该情形,同时该会员必须立即从网站上删除他/她的个人资料。因提供虚假或者错误信息,以及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会员本人承担。
(7) 如果平台认为或知悉任何个人不符合租客资格标准,那么平台有权拒绝他/她注册成为租客会员(或取消其会员注册资格)。
(8) 租客应当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若条件发生变更不符合平台标准,则应当自行删除个人资料并不得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若租客隐瞒上述情形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租客自行承担。
(9)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任何人员不得申请租客账户,亦不得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使用金顺捷服务中面向租客的服务。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任何通过虚假资料取得的租客账户,并保留向该等租客进一步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4.2 在使用金顺捷服务中面向租客的服务时,您同意并承诺:
(1) 车辆必须只能由在预订中署名的租客或已添加的附加驾驶人驾驶,若他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租车保险将不予理赔。
(2)租赁期间租客不得将车辆出售、出租、抵押、变卖、典当、转借他人使用等非法处置。
(3) 不得将拆换、出售、毁坏车辆任何部件,或授予任何人有关该车辆的任何法律权利;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车辆;
(5) 不得将车辆用于越野,比赛,车辆的可靠性和速度测试,或教学开车;
(6) 不得在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下使用车辆;
(7) 不得携带人数超过车辆实际载客量;
(8) 不得携带导致车辆超载的行李;
(9) 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10) 不得驾驶车辆或乘坐车辆到与车主约定以外的区域,不能驶出平台或车主限定使用的范围;
(11) 必须始终按照现行有效的所有高速公路法规和其他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来使用车辆;
(12) 必须确保车辆在不使用时被锁定;
(13) 必须确保使用正确的燃料,当加油时应参考车况记录(对于因未使用正确的燃料引起的燃油污染事件,租客将负责有关回收、净化、维修或更换零件有关的一切费用);
(14) 未经本公司和车主的许可,租客不得在租赁车辆内外张贴任何贴板、标志、标记、广告、宣传材料、安装其它装置和/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租客也不得许可、授权、允许任何第三方实施前述行为;
(15) 从取得车辆控制权的那一刻直至租用期满或者交还车辆控制权给车主,租客将负责有关车辆的一切责任,包括任何在使用结束时因状态,位置和车辆的安全停放所产生的间接成本;
(16) 在租赁车辆租用期间,若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本公司可自行决定依据本协议或本公司不时发布的政策或通知,视具体情况需要联系路边救援服务供应商提供拖车及协助服务。尽管如此,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通过保险方式获偿前述拖车及协助服务的服务费支出的,则租客应向本公司补偿因提供前述拖车及协助服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因租客的疏忽、过失或故意导致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的(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租客应自行负责安排拖车并承担拖车、救援费用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17) 若租客在租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违章的,且该等事故或违章使得租客不再符合本协议第4.1条所述的租客资格的,该租客应即刻自动成为不适格的租客,并且应立即将租赁车辆归还车主并终止金顺捷服务;
(18) 不得在未经车主许可情况下,在车内抽烟或允许他人抽烟或允许任何动物进入车内;
(19) 不得使用或允许车辆为其他任何车辆进行引擎应急重启;并且不得未经车主的书面许可,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车辆拖拉其他车辆;
(20) 租用期间若发现租客或租客之外的第三人有对车辆进行改装、维修、性能测试、车辆物品拆装等高风险行为,平台有权强制收回车辆并暂扣押金,待损失确认后,平台有权自押金中扣除以补偿给车主或平台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评估费、检测费、车主交通费以及收回车辆产生的费用等;押金不足以弥补偿损失的,平台或车主均有权向租客追偿,同时平台有权要求租客按照总损失金额的300%支付违约金。
(21) 车辆使用期间,租客必须保证行车记录仪的正常开启和运行,平台有权暂扣租车押金,并可能要求承担在用车期间产生的车辆损坏等各种潜在责任,并可能要求承担在用车期间而产生的车辆损坏等各种潜在责任。如果租客发现行车记录仪有任何故障而不能正常开启,租客有义务及时通知车主和平台。
(22) 租客使用车辆期间,应当谨慎驾驶,合法使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违章,应当及时处理。如果租客在租车期间发生不适格用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反平台规定的其他行为,金顺捷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部押金,按照平台规则支付违约金。租客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平台保留追溯租客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用户在使用车辆时,不得恶意干扰平台的正常运营,破坏平台的运行秩序。
(24) 用户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干扰平台的正常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平台服务的使用。
4.3 您据此确认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对于每一宗租赁交易,本公司都会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向您收取包含租金与保险费在内的押金交易前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违约行为、 保险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违章扣分与罚款个人未处理部分及任何违反平台规定的行为,都将首先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平台有权向租客追缴。(详细内容参见平台规则)
5. 车主的政策和租赁车辆资格要求
5.1 拥有符合“车辆资格标准”的汽车的并且能够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的个人或企业单位,都可以通过创建一个用户档案并依据“发布车辆”流程成为平台车主。您确认并同意在从车辆发布之日起直至整个车辆发布期间,符合以下所有的车辆资格标准与车主行为准则:
(1) 在租赁车辆正式被金顺捷接受前,车主有义务真实完整地向本公司及金顺捷提交可确定租赁车辆资格、真实状况的文件、材料及本公司为确定是否将该租赁车辆纳入金顺捷而不时要求车主提交的其他文件和材料。对于该租赁车辆是否可被纳入金顺捷,本公司应具有最终决定权;
(2) 作为车辆发布过程的一部分,平台在车主发布时审核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单等相关资料以检查车辆的年限、型号、登记情况、事故历史、保险理赔历史等信息。该审查为形式审查,即平台仅对上述单证的表面性进行审核,而对该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法律责任,平台可视上述形式审查结果决定车辆是否通过审核。
(3) 每次接受预订请求时,车主都被视为已确认相关车辆符合车辆资格标准。车主必须不断更新个人资料,包括有关车辆的详细信息的更新。此外,如果车主意识到他/她的车不再满足车辆资格标准时应立即通知平台。会员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由会员承担。如果平台认为或知悉任何车辆不符合车辆资格标准,那么平台可随时终止车辆的发布(或取消其注册资格)。
(4) 租赁车辆应是具有至多7个座位,并具有至少4个轮胎的机动车,依照中国法律可在中国道路上行驶,具有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并切实具备行驶的安全性、性能和条件的机动车;
(5) 租赁车辆应为行驶里程数少于200,000公里的机动车,若租赁车辆超过了上述公里数限制的,车主必须立即停止出租租赁车辆并通知本公司,否则租客因里程数超过平台限定标准取消订单,车主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罚金。
(6) 租赁车辆应为车主拥有所有权,或经车辆所有权人授权的车辆;
(7) 具有有效的车辆拥有证明并已支付相关的车辆税费;
(8) 车主已购买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车辆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9) 车辆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或能提供安全驾驶保障,清洁,状况良好,适合使用。
(10) 车主应确保,租赁车辆内并未安装任何装饰品、装置、设备或影响租赁车辆运行安全及驾驶者人身安全的其他项目。
(11) 若车主已对租赁车辆的引擎进行了更换或不同于租赁车辆出厂时的调校,对租赁车辆的外观、轮胎、内部空间进行了改造、改装,从而实质性地改变了租赁车辆的使用性能或使用目的的,一经本公司查实,该租赁车辆即刻自动变为不合格的租赁车辆,不得在金顺捷上继续分享;
(12) 车主同意在车辆出租期间发生在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之外的事故,可使用车辆自有商业保险对租客的驾驶活动进行保险保护。
(13) 一旦租赁车辆被金顺捷接纳,车主确认并同意本公司可以为租赁车辆以车主或本公司为受益人购买本公司自行确定的驾驶人责任保险及其附加保险(下称“额外保险”)。在任何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车主应就该等保险事故的定损、勘验、理赔、索赔处理、修理等事宜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或许可的保险公司及其代表提供积极和全面的协助;
(14) 租客正常使用车辆的情况下,产生车辆故障,属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损坏的,由车主自行维修或由车主承担平台维修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a)水温高或冷却系设备损坏 b)空调不制冷或空调故障以及损耗件磨损(刹车片、雨刮片、轮胎等) c)发动机皮带断裂 d)音响设备、电子元件故障 e) 其他非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
(15) 一旦租赁车辆被金顺捷接纳,车主同意本公司可以为租赁车辆安装外接设备(下称“外接设备”)以确保租赁车辆的运行数据能够被实时传输,车主应在外接设备安装于租赁车辆上后向本公司书面签收。在外接设备安装于租赁车辆上的期间内,车主不应将外接设备拔出或挪作他用,从而影响外接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本公司对租赁车辆的数据接收。一旦因不可归责于本公司、金顺捷、租客的原因或非外接设备本身的质量原因导致该外接设备损坏、灭失的,车主有义务向本公司进行赔偿。此外,在车主决定不再通过金顺捷对租赁车辆进行出租后,车主有义务向本公司归还该外接设备;
(16) 因外接设备故障需要维修但车主无法支持导致订单取消,需要车主承担相应违约金。平台不承担因车载设备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缺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7) 车主承诺只通过平台将发布并已安装车载设备的车辆对外出租,若车主单方面决定将发布车辆加入其他公司进行出租,车主需要就车载设备硬件费用、服务费用包括上门安装工时和检查费等对平台造成的损失进行双倍补偿,平台有权在平台隐藏该注册车辆,并/或单方面终止会员资格。
(18) 如果已发布的车辆,未能达到的车辆资格标准并且车主没有从其用户档案中删除该车, 一经发现,平台则有权从车主的档案中删除该车,相关法律责任由车主承担。平台将不对任何预订无法履行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该项也适用于任何租用期尚未开始时就已取消的预订。
5.2 对于车辆的分享,车主确认如下:
(1) 车主应在其事先确认的时间与地点向租客交付租赁车辆;
(2) 为向租客交付租赁车辆,车主必须将租赁车辆停在普通公众可出入的有效停车区。车主应独立承担为交付所需产生的租赁车辆停车费、违规停车费、违章费以及其他因租赁车辆停放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因车主停放租赁车辆不当而产生的各项责任;
(3) 车主应保证在租客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或1/2的存电量。并保证租赁车辆内部及外部均处于清洁干净的状态;
(4) 在租赁车辆被归还车主时,车主应对租赁车辆外观、内饰进行查验,对于任何可见的租赁车辆带有的在租用过程中产生的功能性损害、缺陷、故障,车主可根据金顺捷提供的选择项目提交相应的数据照片。如果车主在其重新驾驶租赁车辆之前未提供前述证明文件的,对于任何前述损害、缺陷、故障,车主应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后果;
(5) 车主必须在汽车杂物箱内放置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车辆注册文件及本公司事先要求的保险证明之复印件,一旦租赁车辆在租用期间发生事故,车主应根据本公司的指示,通过网络调阅该等保险单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该等保险单信息发送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的相关方;
(6) 如果车主在其确定的租赁车辆可供租赁期间取消出租的,车主应根据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费用;
(7) 对于每一宗租赁交易,车主可按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收取租赁费用中的车主可得的部分。
6. 对于每一宗通过金顺捷服务进行的租赁交易,您确认,相关费用按如下方式支付或收取:
6.1 租客在收到车主确认预定租赁车辆的回复后,需要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一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会在金顺捷的系统中显示,根据不同车型和租借时间长短,押金的金额可能会不同。只有在确认支付押金之后,租赁车辆的分享服务才能继续进行;
6.2 在每一宗租赁车辆的租赁交易中都会产生租赁费用(下称“租赁费用”),将由租客通过网上支付系统向车主支付。交易结束后(以车主点击确认还车按键为准)2-3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延后)车主可查看该笔订单的车主收益,车主提交提现申请后,平台在2-3个工作日内将车主的提现金额汇出至车主在金顺捷绑定的银行卡内,提现金额的到账时间视银行间资金流转规定而定。
6.3 金顺捷将根据一定标准在车辆交易中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和生效时间请以平台通知为准)。
6.4 租客在预定租赁车辆支付租车押金之后,租客通知金顺捷及车主取消租赁交易的,则租客会被要求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规定由《金顺捷平台服务规则》确定。
6.5 车主确定将租赁车辆租借给租客,并且租客已经支付租车押金的,若车主通知金顺捷及租客取消租赁交易的,车主会被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规定由《金顺捷平台服务规则》确定。
6.6 由于租客延迟送还租赁车辆可能会给本公司与车主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租客一旦迟延归还租赁车辆,除非其迟延归还的原因是出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本公司及车主已事先接受的原因,否则租客应承担迟延期间的租赁车辆的租赁费用,具体费用规定由《金顺捷平台服务规则》确定。
6.7 由于租赁车辆在租用期间发生的违规无法实时被查询,因此租客在向车主归还租赁车辆的同时还需要向本公司预先支付的违章押金,如果租赁车辆在租用过程中不存在违章记录,则该费用将在担保期限届满后解除,违章押金担保期为车主确认还车当日后25天内。如果租赁车辆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了任何交通违规费用或罚分记录并且尚未付清,则平台将有权从违章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以便车主缴纳交通违规费。如果违章押金的余额不足以支付交通违规费和/或其他费用的,则租客有义务向平台和/或车主偿付不足部分的费用。
7. 保险
7.1 对于租赁汽车,本公司有权要求,且车主有义务购买法律强制规定的及本公司不时要求的相应保险,具体险种及细则应以本公司不时作出和公布的保险要求为准;
7.2 您确认并同意,就每一宗租赁车辆的租用交易,本公司可以租客作为被保险人,以本公司或车主作为受益人,购买相应的额外保险,进一步保障车主和租客的权益。该等额外保险的细则应以本公司不时公布的保险政策、通知以及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应保单、保险说明内容为准;
7.3 您确认并同意,对于在租赁车辆租用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租客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系,同时车主也应按照本公司的指示,与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对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之出险、定损、勘验、理赔、索赔、处理、修理等事宜,您应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或许可的保险公司及其代表提供积极和全面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本公司、本公司指定或许可的保险公司及其代表以及交通警察的要求,就保险事故、租赁车辆状况、租赁关系等事实问题进行全面、真实的陈述;
(2) 根据本公司、本公司指定或许可的保险公司及其代表以及交通警察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材料、书面说明;
(3) 根据本公司的指示,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4) 根据本公司的指示,保留和/或让渡针对责任方的权利主张及索赔请求;
(5) 如果责任方为您,对于保险无法赔偿或免赔的部分,您应向受损方及本公司承担充分的赔偿责任;
(6) 如果本公司购买额外保险的,保险的保单应自动成为本协议的附件。
8. 用户禁止事项
8.1 您承诺其不会从事以下任何受到禁止的活动:
(1) 在任何形式的媒体、网络和公开区域上复制、散发或透露金顺捷服务中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动或非自动的“scraping(凑集)”;
(2) 使用任何自动软件、系统、程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机器人、网络蜘蛛、离线阅读器”等,以不当的方式访问金顺捷,或自动或非自动在某一时间内向金顺捷的服务器发送大量请求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传统在线浏览器人为发送无法做到的(但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允许的公共搜索引擎的操作员使用spider软件从金顺捷网站上复制资料,用于建立可供公共搜索的必要资料索引除外,前提是公共搜索引擎不得把这些资料用于不公开收藏或作为档案资料存储);
(3) 发送垃圾邮件、链接邮件或其它与您、租赁车辆或金顺捷服务无关的电子邮件;
(4) 企图干扰、危害金顺捷的系统完整性或安全性,或者对金顺捷的服务器所传输的信息进行解码;
(5) 向外接设备中加载大量不合理或不相称的信息加重本公司租车服务器的负荷;
(6) 通过金顺捷上传无效数据、病毒、蠕虫或其它软件工具的;
(7) 收集或获取各种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会员账户名称及任何后台信息等;
(8) 将金顺捷服务用作各种商业招揽目的;
(9) 模仿其他人或者冒充个人或实体的联系人从事欺骗活动,隐藏或企图向金顺捷隐藏真实身份;
(10) 干预本公司和/或金顺捷的正常工作;
(11) 使用非本公司或金顺捷提供或授权的技术或方法访问金顺捷的任何内容;
(12) 绕过金顺捷来阻止或限制服务访问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阻止或限制对金顺捷内容的使用或复制,或者限制第三方对金顺捷或其内容进行使用;
(13)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可能或实际侵害本公司和/或金顺捷(包括其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行为。
8.2 您承诺其不会发布、发表、散布、展示、演示、表达或粘贴以下用户内容:
(1) 可能对您、第三方或各种动物会产生伤害、损失、身体或精神损伤、情绪不安、死亡、伤残、畸形、身体或精神疾病方面风险的内容;
(2) 可能或企图伤害或剥削儿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适合于儿童的内容、及向儿童询问确定个人身份详情的内容等);
(3) 可能构成或导致犯罪、违法或侵权的内容;
(4) 包含本公司认为非法、有害、侮辱、种族歧视或攻击、诽谤、侵害、侵犯隐私或公共权利、骚扰、羞辱第三方的(或者公开羞辱第三方的)、损坏名誉、威胁、亵渎或令人不快的内容;
(5) 包含您依照法律、合同或依照您的职权而无权接触、无权发布、无权使用的信息的内容;
(6) 包含任何您明知或应知的不正确、虚假或不适当的信息的内容;
(7) 违反公序良俗、违反道德的任何信息或内容;
(8) 其他可能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可能对任何人和/或实体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内容。
8.3 您应确保使用真实身份信息而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车辆信息、保险信息等进行注册、使用金顺捷服务,否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您对金顺捷的访问或使用金顺捷服务,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您提供的资料发生任何变动,导致您的实际情况与已提交给金顺捷的信息不一致的,您应及时更新。
8.4 在每一宗租赁车辆的租用交易完成后,您须向本公司及金顺捷提交反馈信息。在您提交该等反馈之前,本公司有权暂停您进一步使用金顺捷服务。
9. 陈述与保证
9.1 您向本公司陈述并保证如下:
(1) 您拥有合法的、充分的和有效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资格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且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您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以及对您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文件;
(2) 您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本公司、金顺捷及其会员的任何权利;
(3) 您将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
(4) 一旦收到影响或可能影响租赁车辆的任何相关政府机关的通知、命令或指示,您应立即向金顺捷传输或递交上述通知、命令或指示的复印件并应自费尽快遵守和履行上述通知、命令或指示要求您履行的义务。如果来自相关政府机关的上述通知、命令或指示的发出是由于您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中您保证的或应履行的任何条款,您应补偿本公司、金顺捷及其他相关方因您不履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9.2 租客应在租用租赁车辆期间尽最大努力促使搭乘租赁车辆的人员遵守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并且该等搭乘人员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应视为是租客违反了该等约定,租客应就搭乘人员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关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9.3 若车主委托他人交付租赁车辆的,其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其受托人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且该等受托人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应视为是车主违反了该等约定,车主应就受托人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关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9.4 租客承诺在车辆租用或驾驶期间符合金顺捷对租客所有限定条件(详见本协议第4条)。因租客本人伪造证件、隐瞒、超载、超速、非租赁人本人驾驶、饮酒、吸食违禁药品等一切行为,租客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与车主或租赁车辆被授权人及金顺捷无关。
10. 本公司/金顺捷的责任
10.1 您理解并同意:金顺捷是用于促进租赁车辆共享的平台,金顺捷和本公司不是租客与车主之间任何协议的某一方,金顺捷和本公司亦不是运输服务方、代理方或保险方。金顺捷和本公司也无法控制租客、车主以及使用金顺捷服务的其它用户的行为,金顺捷和本公司不会也无法控制任何车辆租赁中涉及的用户内容、通过金顺捷提供的任何租赁车辆的状况、任何会员的行为或任何会员之间的诉讼。并且,您与金顺捷的其它会员(包括租客和车主)之间、您在使用金顺捷服务时与其它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应由您自己单方面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因此,对于任何和所有的在金顺捷上进行的租赁车辆的租用交易与用户内容,金顺捷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义务和责任。对于任何和所有的在金顺捷上进行的租赁车辆的租用交易与用户内容,应由车主、租客、相关会员及其他相关方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租客、车主、相关会员及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由其自行解决,金顺捷和本公司均不就该等争议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10.2 除本协议项下另有规定之外,金顺捷和本公司不会亦无义务为任何会员、任何用户内容或任何租赁车辆的租赁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您需要为您与其它金顺捷的会员间的交易独自承担责任,对于您与其它会员之间的争议,金顺捷和本公司保留知情权,但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您承认并同意,虽然金顺捷和本公司会根据其自行的决定帮助促成租赁车辆的出租,以及促进会员之间争议的顺利解决,但其并不表示金顺捷和本公司有义务促使租赁车辆租用交易的完成或会员之间争议的解决,并且也不表示金顺捷和本公司对通过金顺捷提供或获得的交易的质量、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用户内容、以及其它与该等交易及交易相关方有关内容等提供了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
10.3 如果您选择使用金顺捷服务,参与租赁车辆共享,您同意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而不会要求金顺捷或本公司承担该等风险。您无条件地认可并同意:您应提供个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平台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该证明的内容予以核实;如您不能提供,则平台可能对个人信用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情况等。金顺捷和本公司对金顺捷服务及其任何内容没有任何担保,无论明示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其适销性、可适用性、及无侵权的担保。对于您从金顺捷或本公司获得的、或是在使用金顺捷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建议或信息,除非经金顺捷或本公司明确书面说明,金顺捷或本公司都不对该等建议或信息提供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授权商、供应商、保险商、路边协助服务商都不保证其所提供服务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正确性,亦不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必定会满足您的要求,也不保证任何特定的时间或地点您都能获得其所提供的服务。金顺捷和本公司也不能保证金顺捷服务的连续性,不保证任何服务过程中的缺陷或错误都能得到及时纠正。您同意,对于您使用金顺捷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但由于金顺捷或本公司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除外),金顺捷和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4 对于任何第三方通过金顺捷或任何超链接网站或服务广告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金顺捷和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您与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任何交易,金顺捷或本公司不会成为其中的一方,也无义务以任何方式予以监督。
10.5 在法律认可的最大限度内,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供应商、授权商、合作商都不会对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偶发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无法使用导致的损失、数据损失等,无论这些损失是因使用金顺捷服务或不能使用金顺捷服务而引起的。无论何种情况下,对于第三方入侵、篡改或其它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账户或用户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金顺捷和本公司都无义务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10.6 在法律认可的最大限度内,金顺捷和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供应商、授权商、合作商对非因金顺捷和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供应商、授权商、合作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以下任何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金顺捷服务内容和/或用户内容的差错、错误或不准确;
(2) 对金顺捷的服务器或其中存储的任何或全部信息进行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3) 与金顺捷之间进行信息传输的任何中断或停止;
(4) 通过金顺捷服务或第三方服务传送的任何缺陷、病毒、木马或类似程序;
(5) 任何内容中的任何差错或疏忽;
(6) 用户内容或任何第三方信息中的诽谤、攻击或非法行为。
10.7 您承认并同意:您针对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会员或其它第三方的争议程序所诉求的任何赔偿或责任,应由您直接向该等会员或第三方求偿;并且对于该类争议程序,您不会要求金顺捷或本公司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就您与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会员或其它第三方之间的争议所引起的或是与之有关的(无论是否与金顺捷服务有关)任何类型和任何性质的、已知的和未知的各种索赔、要求、损害赔偿(实际损害或间接损害),您都应免除金顺捷和本公司的责任(包括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供应商、授权商、合作商)。
10.8 在法律认可的最大限度内,本协议第10条所述的责任限制适用于基于违约、侵权、过失、严格责任或任何其它法律基础产生的责任,即使金顺捷或本公司已被事先告知可能发生该等责任。
10.9为保障车主和租客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金顺捷将保留取消任何会员资格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在租车期间出事故且一次的维修费超过车辆购置价的5%的租客(无责方不计入);
(2)在租车期间累计出三次以上事故的租客(无责方不计入);
(3)三次以上拒绝租车请求且在两个月内无任何交易的车主;
(4)明确表示不愿出租的车主;
(5)不配合遵守金顺捷服务规则的车主和租客;
(6)为保证租客更好的体验,金顺捷有权可根据车辆实际接单情况更改可租日期及车辆状态;
(7)车辆交易理赔或维修次数过多的车主。
11. 金顺捷软件及相关软件许可
11.1 使用金顺捷软件,您必须有一部与金顺捷软件兼容的手机,金顺捷和本公司不保证金顺捷软件与您的手机兼容,并且不就该等不兼容承担任何责任。
11.2 就金顺捷软件,本公司在此向您授予而非售予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可以撤销的使用许可权,以使您在单独拥有或租用的手机上有机会注册一个金顺捷服务的会员账户,并可以将金顺捷软件的目标代码复件用于您个人使用金顺捷服务之用途。您只可在本协议第11条授予的范围内使用金顺捷软件,本公司保留对金顺捷软件本身的所有权,并保留一切并未明确授予您的权利。
11.3 除非本公司对您作出另行许可,本协议并不授予您使用本公司拥有专有权的界面及其它知识产权,以设计、开发、制造、授予许可或分发第三方装置与配件或第三方应用软件的任何权利。
11.4 您不得且您同意不会或促使任何第三方复制(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反汇编、倒序制造、反向工程、拆装、企图导出其源代码、解码、修改、重新编辑、镜像金顺捷软件或制造其衍生作品、或金顺捷软件提供的任何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您不得出租、租赁、出借、出售、再授权、再分发、再许可金顺捷软件或将金顺捷软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定时共享或类似的服务。您不得对于金顺捷软件与安全相关的性能、阻止或限制访问或限制复制各种软件内容的性能、或强行限制使用的性能,进行清除、迂回、关闭、损坏或干扰;也不得删除金顺捷软件上的版权声明与其它知识产权声明。
11.5 您认可并同意,针对在您手机上安装、使用的金顺捷软件,金顺捷和本公司可以随时(无需事先通知您或取得您同意)发布升级版本,以供您以电子数据形式自动升级。您同意并认可手机上的该自动升级,也同意本协议中与金顺捷软件升级有关的条款。此外,您确认,若金顺捷软件未能升级至最更新的版本,部分金顺捷服务将无法全面被访问或使用,您不会因未能更新至升级版本而无法全面访问或使用金顺捷服务而要求金顺捷或本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12. 第三方软件与服务
12.1 仅为方便您之目的,某些金顺捷服务可能显示、包括或提供来自第三方的内容、数据、信息、应用软件或材料,或至某些第三方网站的链接和/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12.2 您一但使用金顺捷服务中的第三方软件与服务,即表示您承认并同意:本公司无义务负责检查或评估此等第三方软件与服务的任何内容、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是否符合版权规定、合法性或该等第三方软件与服务的质量或其任何其他方面。对任何第三方软件与服务,金顺捷和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不作任何保证或担保,亦不对您就任何第三方软件与服务承担任何义务或负有任何责任。
13. 知识产权
13.1 除了您的用户内容,金顺捷和本公司在提供金顺捷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或传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图片、文档、图表、插图、标识、专利、商标、服务标志、版权、照片、声音、视频、音乐、用户内容(下称“金顺捷内容”)和所有相关的知识产权,都是金顺捷和本公司及其授权人的专有财产,受适用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法律保护。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将金顺捷内容的相关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许可或授予给您。您同意并承诺,不会对任何金顺捷内容进行出售、授权、出租、修改、散发、复印、传送、公开展示、公开演示、出版、改编、编辑或创作衍生作品。在本协议没有明确许可并且未得到本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您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金顺捷内容。
13.2 就您通过金顺捷上传或传输的任何内容,您向本公司保证:
(i) 您上传或传输的该等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并且不具有误导性的;
(ii) 您有充分的权利或得到适当的授权上传或传输该等内容,并且该等内容的上传和传输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本协议以及其他对您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文件;
(iii) 您上传或传输的该等内容不违反适用法律,并且如果该等内容违反适用法律,您将充分赔偿并使本公司及金顺捷免于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您进一步同意,若金顺捷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确信您上传或传输的该等内容违反上述保证的,金顺捷或本公司有权单方面拒绝上传或传输,或清除该等内容,并且无须向您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13.3 针对金顺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于改进金顺捷服务的设想(下称“想法”),您可以选择主动提出或者由金顺捷或本公司邀请您提出该等想法。在提出该等想法时,您向本公司保证并同意:
(i) 您有充分的权利或得到适当的授权提供该等想法,并且使用或许可使用该等想法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本协议以及其他对您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文件,亦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在先的权利;
(ii) 该等想法是免费提供给金顺捷和本公司的,金顺捷和本公司可以自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您的想法而不需要对您作出任何补偿或者要求金顺捷或本公司承担其它义务;
(iii) 该等想法不构成您或任何第三方对凸租车和本公司披露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iv) 尽管金顺捷和本公司接受和/或使用了您提交的想法,金顺捷或本公司仍有权继续使用以往从您以外的其它来源获得的类似或相关的想法,而无需向您承担义务或责任。
14. 保密
14.1 在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另有规定或法院另行裁定或判决外,您均应对金顺捷和本公司的保密信息充分保密、不为了除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以外的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及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不论该等保密信息是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向您作出的)。
14.2 本协议项下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金顺捷或本公司向您披露的,以书面、图表、机读或任何其他可辨认形式表现出的任何信息,在其上标有“机密”、“专有”等字样,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机密性质。根据本协议,金顺捷和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向您披露的口头信息也可被视为保密信息,只要该口头信息在被披露时被说明为是机密的。
15. 隐私政策
15.1 本协议所指的“隐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内容以及未来不时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中所定义的“隐私”应包括的内容。
15.2 访问金顺捷或使用金顺捷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金顺捷隐私政策”(而无需您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按照金顺捷要求的其他方式确认),也表示您同意我们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论您是否已经成为金顺捷的会员。
15.3 为了向所有会员提供更好的金顺捷服务,您确认并同意金顺捷和本公司通过如下方式收集、保存并使用下列您的用户信息(下称“用户信息”):
(1) 您向金顺捷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申请注册、激活会员账户时向金顺捷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婚姻信息、付款信息、银行账户信息、驾驶记录、车辆信息、联系地址信息、通讯方式信息等)以及您知悉并授权金顺捷和本公司提交、存储、分发、发布或显示的其他信息;
(2) 金顺捷和本公司在您使用金顺捷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使用金顺捷服务及其使用方式和偏好的信息、金顺捷或本公司自动接收并记录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位置、登录地址、Ip地址、浏览器类型、浏览历史和记录、使用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数据缓存、网站创建的文件、位置跟踪及从租赁车辆硬件中收集数据等信息);
(3) 您的手机及电脑设备信息,指您为使用金顺捷服务而配备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版本、电信运营商等与设备相关的信息;
(4) 金顺捷和本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从其关联公司、商业合作伙伴处获得的其他有关您的信息。
15.4 您特此同意,金顺捷和本公司有权将其获得的第15.3条所列用户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 对用户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为调查研究和分析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第三方分析机构转移和/或共享用户信息,该等调查研究与分析应旨在进一步维护、保护和优化金顺捷服务的服务质量并提高用户满意度;
(2) 为服务您的目的,在提供金顺捷服务过程中将通过用户信息(尤其是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以代替邮政信件进行沟通)向您提供定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您以各种方式投放、推送、发送和/或寄送各类广告和/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提供特殊服务、共享本公司及关联公司、商业合作伙伴发送的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商业信息等,且您在此同意接受该类信息;如您拒绝接收上述内容,可在会员权利中设置。
(3) 在金顺捷或本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金顺捷服务作出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中断、中止、终止、更新金顺捷服务)、就本协议及其他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协议作出任何修正、声明、通知、警示、更新等相关事宜时,金顺捷和/或本公司可根据用户信息(尤其是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以代替邮政信件进行沟通)向您进行告知和提醒,且您在此同意接受该类信息。
15.5 保护隐私是金顺捷和本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未经您事先书面同意,金顺捷或本公司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您的用户信息,或将您的用户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金顺捷和本公司进一步保证将您的用户信息在进行商业上的使用时应事先获得您同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已事先或基于本协议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为保障租赁车辆安全等目的,您许可金顺捷和本公司将租赁车辆的行驶信息提供给外接设备生产商;
(2) 因您所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用户信息(在该等情况下,金顺捷和本公司将要求该第三方遵循本协议关于隐私保护的规定并按照法律所要求的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使用和处理您的用户信息,但除此之外,本公司无义务为第三方侵犯您的隐私及用户信息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3) 根据法律的要求需要进行披露或使用的;
(4)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必须进行披露或使用的;
(5)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进行披露或使用的。
15.6 金顺捷和本公司将建立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对您使用金顺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隐私加以保护,尽可能避免用户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访问、篡改、披露、转移、破坏或被违法使用。
15.7 为有效保护用户信息,您应妥善保护您的金顺捷的会员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您同意,如果因您单方原因或因金顺捷或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导致用户信息被访问、篡改、披露、转移、破坏或被用于其他非法用途的,金顺捷和本公司无需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15.8 如果金顺捷或本公司修改其隐私政策,金顺捷或本公司应将修改后的隐私政策公布在金顺捷网站上,以便于您了解。一旦将修改后的隐私政策公布,则原先的隐私政策应自动更新为修改后的隐私政策。
16. 不可抗力
由于金顺捷和本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金顺捷服务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变化,以及罢工、战争、恐怖活动、法律或者自然事件)导致金顺捷或本公司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金顺捷和本公司在受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所负的义务应予以免除,并且无需向您就金顺捷或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 转让
17.1 未征得本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出卖、转让、移交、抵押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许可、权利、义务,或在其上设置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
17.2 未征得本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您对本协议项下权利、责任或义务的任何转让均属无效。
18. 本协议完整性及可分割性
18.1 本协议构成您与金顺捷和本公司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您与金顺捷和本公司之间就金顺捷服务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说明、备忘录、广告、宣传册或往来函件。除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之外,本协议未赋予缔约双方其他权利。
1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具有约束力。
18.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9. 通知
19.1 本协议项下金顺捷和本公司对于您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金顺捷网站公告、金顺捷软件通知、电子邮件、其他系统通知、电话联系、第三方渠道发送的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有书面证明的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您。
19.2 您应当提供准确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以用于金顺捷及本公司送达相关信息。若您所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您或者您未预留联系地址,则您确认以您上传的相关身份证件上记载地址为联系地址。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发生争议后,诉讼或仲裁机关送达法律文书使用。
19.3 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照本条规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联系信息发生变化的一方承担未能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20. 管辖法律
本协议及因其产生或与其相关的所有事项,均受中国法律约束,并应依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21.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相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22. 生效
本协议在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按照金顺捷要求的其他方式确认)后立即生效,并保持长期有效,直至本公司通知您终止本协议或您注销会员账户之日到期。本协议项下第3.8条、第8条(用户禁止事项)、第10条(本公司/金顺捷的责任)、第13条(知识产权)、第14条(保密)以及其他根据条款的性质应在本协议到期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本协议到期后继续保持有效并对您具有约束力。
23. 其他
23.1 您确认其已经完整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的条款,并且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您进一步确认,其签署本协议(即,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按照金顺捷要求的其他方式确认)完全是出于本人的自愿,并且未受到来自任何一方的误导或胁迫。